全球報告倡議組織(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,GRI)GRI準則是由全球永續性標準理事會(GSSB)所發布,GRI 自1999年三月草案發行至今經歷G1、G2、G3、G3.1、G4、GRI standards,2021年10月5日舉辦線上研討會,並發布最新永續資訊揭露標準 Universal Standards 2021「通用準則2021」。目前GRI 2021英文版已發行,中文翻譯版預定2022年9月公布。
其中納入「人權」和風險領域之「盡責調查」項目,預計將於2023年1月1日生效。在此期限前,企業仍可使用GRI Standards 版本。
由於2011~2014年間爆發重大食品安全及工安事件,金管會於2014年發布新聞稿要求食品業、金融業、化學工業及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00億元以上之公司,應編製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」上市櫃之食品及餐飲業公司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。
金管會將現行企業社會責任(CSR)報告書於 2021年正式修改為「永續報告書」,報告書內容,除了遵循GRI準則外,另需遵循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與SASB準則。ESG報告書內容必須涵蓋: 環境、社會與治理(ESG)三大構面。
為推動國內上市櫃公司完整進行碳盤查與揭露碳排放,金管會已於 2022 年 3 月3日正式啟動「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」,促使上市櫃公司重視企業永續責任,並督促上下游供應鏈,一同落實企業永續發展。
✅「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」將分階段推動,包含定五大核心策略,協助企業因應氣候變遷、訂定減碳目標:
1️⃣ 落實董事會永續發展責任
2️⃣ 建立跨部會合作機會
3️⃣ 接軌國際,串連全球永續生態鏈
4️⃣ 人才培育及輔導機制厚植永續發展競爭力
5️⃣ 建置 ESG 資料庫,建立資訊共享機制
✅ 金管會要求『全體上市櫃公司』於2027年前完成溫室氣體盤查,2029年前完成溫室氣體盤查之查證。
✅ 自2023年起,凡實收資本額100億以上、鋼鐵、水泥產業等三類企業需於2023年完成溫室氣體盤查,2024年完成查證,其他行業則依實收資本額分階段進行。
TUV NORD 提供企業社會永續報告書查證服務也已超過10年,擁有最多AA1000合格的查證團隊,團隊組員專業領域包含企業管理、環境工程、人力資源管理的專家資格,可以確保提供最專業的社會責任報告書查證的可信度。